溆浦县邮政局合同工侯某、沈某夫妻二人, 隐瞒其无权办理储蓄业务的事实真相,私自接受储户储蓄业务,骗取公民财物近200万元。日前,溆浦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并追缴两人所得全部赃款。
侯某、沈某原系溆浦县邮政局合同工,二人系夫妻关系,分别担任溆浦县某邮政支局局长和乡邮投递员职务。2006年10月,溆浦县邮政局撤消了各乡镇邮政储蓄代办点,夫妻二人隐瞒其无权办理储蓄业务的事实真相,私自接受储户储蓄业务,至2009年4月,共骗取沈某、龚某等多人款项285笔,共计人民币1929375.90元。2009年5月6日,两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回赃款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侯某系系主犯,沈某系从犯,且均系自首;沈某在羁押期间,提供了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名重大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属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