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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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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08 12:03:59 打印 字号: | |

溆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 1230日在溆浦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良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溆浦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09年,溆浦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五抓五促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我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溆浦的大局出发,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审判工作质效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79件,与去年相比增长7.1%,审执结各类案件1532件,与去年相比增长17.8%,审结率为97.02%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今年在县委领导下,全力打好 “春雷行动”、“猎鹰行动”及“利剑行动”三大战役,进一步加大对“两抢一盗”、“涉赌涉毒”及团伙犯罪等各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杜绝以罚代刑、以钱换刑现象,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92件,审结19029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重判率达21%。其中审理涉赌犯罪案件1832人,对参与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易某、李某赌博案”,“向某、李某开设赌场案”的全部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的实刑,有效遏制了赌博犯罪的蔓延之势;对贩卖毒品犯罪案件坚持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审理毒品犯罪1622人,对贩卖毒品的舒某顶格量刑15年;重判一批抢劫、抢夺等严重扰乱社会的犯罪及团伙犯罪案件5973人,对在公共汽车上抢劫的罗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对在花桥、低庄、桥江等地连续团伙盗窃的主犯颜某、瞿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年,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溆浦的社会治安得到根本好转。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共调解结案15起,追缴、退赔赃款近50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10人。

   (二)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并将调解率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48件,调解结案549件,调解率为44%。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民商审判的工作创新,通过强化服务和保障意识,化解矛盾,排除纷争,有力地支持了新农村建设。其中,处理婚姻、家庭、相邻纠纷842件,促进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和邻里关系的和谐;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涉农等案件293件,依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使弱势群体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帮助;审慎处理集团性、群体性诉讼案件9件,及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7件,审结7件。在审判中,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既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又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在行政案件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把工作重点放在全力维护全县中心工作上,如计划生育、城北区的开发、河道整治等工作,审查执行计划生育、卫生、交通、国土等非诉执行案28件,执行到位标的款30余万元。

(四)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采取悬赏执行,公开曝光“老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抗拒执行行为等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87件,执行到位标的款810.2万元。同时,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旧存积案的欠款赖账“钉子户”进行了重点执行,成功执结26件旧存积案,对4名逃、躲、拖、赖债务者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执行难”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缓解。

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审判工作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案件当事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规范立案收费工作。在立案阶段实行“一站式”服务。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廉政监督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及时告知当事人有关注意事项和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严格执行诉讼费收费标准,简化退费手续,兑现了我院上一次人大会提出的不多收一分钱的承诺。一年来,主动将近4万余元减半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当事人。

(二)积极开展“综治大走访”和“下乡联村”工作。

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先后三次开展了“综治大走访”,全院85名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走访了近60个街村3000余户群众,发放宣传、调研资料8000多份,调处矛盾纠纷38起,捐款捐物1万余元;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一起开展干警“下乡联村”工作,全面开展交友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加强综治工作宣传,强化治安联村防控;安排4.5万元资金,开展“双联”工作和“建整扶贫”工作,为帮助我县贫团地区的经济发展尽了最大的努力。

(三)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法槌下乡”活动。针对主动下乡服务少,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之间,负担增加的问题,我院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的法官逢乡镇赶集日,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和进行法制宣传,切实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一年来,已有42件案件在案件发生地进行了审理,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四)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和专人接访制度,每周二由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并安排一名资深法官负责日常的群众咨询和信访;对重点信访难案实行班子成员包案督办。通过努力,成功解决了一批涉诉信访老案。同时,我院加大了对弱视群体的救助力度,通过司法救助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对舒爱桂等4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5万元。

(五)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今年,我院先后在江口、观音阁等地四次召开公判大会,并联合怀化电视台制作了《溆浦法院:大调解,大和谐》及《法正民安》的电视专题片,协助县委政法委、县电视台制作《政法在线》节目12,并协办溆浦网《政法频道》,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00余篇,及时报道法院工作以及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努力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

(三)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基础

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专项教育活动中,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的“六条禁令”,积极开展干警谈心交心活动,高标准的召开了党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存在的群众观念淡泊、纪律作风松散等方面的问题,全体法官的科学发展意识、责任奉献意识、为民司法、服务大局意识得到了增强。

(二)狠抓党风廉政,改善队伍作风。严格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要求,对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的电话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联系与监督;向当事人发放以“五个严禁”为主要内容并附明举报电话的《廉政信息卡》,并聘请了二十三名廉政监督员,切实加强案件廉政监督;建立了案件收费备案登记制度,对案件收费进行清理;逐案开展廉政信息回访,重点检查办案的社会效果及法官有无乱收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开展了以“假如我是当事人”为主题的“法官、当事人”换位大讨论活动,要求法官通过换位思考,找出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规范自身的言行;开展了优秀审判员、优秀书记员、优秀法警、优秀执行员、优秀公务员“五优”评选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树典型、学先进、争优秀、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三)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机制。坚持“能者居上、平庸退让”的用人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对四名庭室正职负责人进行了轮岗,10名一般干部交流了庭室;加强青年法官多岗位、多角度的锻炼,为干部准备司法考试和业务培训提供时间和物质上的便利和支持。今年,我院两名干警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我院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方便群众诉讼。一是加强基础建设。目前,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顺利开工,江口、低庄、龙潭三个人民法庭新建审判大楼均已峻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1900余平方米;添置了20台电脑,并投入12000元为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开通了电信宽带,进一步提高我院现代化办公水平。二是强化人民法庭力量。为加强对八个人民法庭指导和巡查,我院委派一名党组成员专职管理法庭工作;将办五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中青年干部派往人民法庭工作,全院三分之二的民事案件在人民法庭得到了及时审结。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到县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一)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办理转交办案件。对干部任免、工作情况以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等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办的6件案件,每件案件均由主管院长亲自挂帅,切实做到件件回复、件件解决。特别是姜特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付种子款的代表建议,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两下广东,经多次努力,将此案成功执结。

(二)落实代表联络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主动召集代表座谈、邀请代表到法院视察、评议工作、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方式,不断拓宽与代表的联络渠道。121日至4日,我院深入八个基层人民法庭所在辖区,主动召集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今年我院增选任26名人民陪审员,使我院陪审员的人数达50名。积极提高陪审员参审率,人民陪审员共参审752人次,参与审判各类案件451件。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每一点进步,都与县委的正确领导分不开,与人大的有力监督分不开,与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分不开,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分不开。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县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由于案件受理数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二是极少数法官存在“就案办案”思想,忽视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个别审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当事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四是执行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五是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资金缺口大,进展不快。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年,我院今年的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大干新三年,实现新跨越”的目标任务,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主题、强服务,抓质效、保公正,抓规范、促发展,抓基层、夯基础”的工作思路,服务大局谋发展、司法为民促和谐、规范管理创一流、提升素质强根基,认真履行自身职能,争创现代文明法院。

一、抓党建带队建,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院务会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测评制度,加大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的“轮岗交流”的力度;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法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重视年轻法官的培养,加大力度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资格考试,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二、强化审判保障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理念,主动寻找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安排和部署,千方百计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从严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涉赌涉毒、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案结事了”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追求的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地以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矛盾纠纷,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行政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理,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加大对计划生育、重点工程建设中拆迁等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健全执行威慑机制、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司法救助机制,加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三、坚持为民服务意识,强化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措施。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建立起以人民法庭为核心,以巡回审判为主干,以便民诉讼联系点为支撑的诉讼网络;加强立案接待工作,实行立案收费、法律政策咨询“一站式”服务;重视“第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强化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充分落实院、庭领导和承办法官三级接访措施,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被告人不能赔偿情况下国家刑事补偿制度的运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四、狠抓审判质效,规范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强化立案庭和审管办双向全程监控职能。完善集防错、纠错、改错功能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使全院审判质效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为契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格式,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逐步推行裁判文书后附详细的法律条文,提高裁判的权威性和信服度;逐步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充分利用《怀化法院网》平台,推进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以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建设现代文明法院。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支持,力争审判综合大楼于2010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桥江、花桥二个人民法庭在2010年前完成改扩建;积极争取两丫坪、麻阳水、水东三个法庭改建的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大力实施科技强院战略,以信息化为载体,加大办公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注重法院局域网和互联网的作用,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大对人民法庭人、财、物的投入力度,提高便民、为民、利民水平;在办事处撤销后,法庭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与交流,自觉把法庭工作融入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之中,大力开展计生、国土、房屋拆迁等非诉案件执行工作,对这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为乡、镇党委和政府分忧解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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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荆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