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从溆浦县政法委传来喜讯,溆浦法院再次荣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3年获此殊荣。
2010年,溆浦法院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溆浦、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在县委统一部署和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全力打好“三大战役”,加大对涉赌涉毒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快审重判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依法妥善调处民事纠纷,牢固树立“民事纠纷无小案,百姓权益大于天,案结事结才算了结,口服心服才是真服。”的理念,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各个环节,缓解社会矛盾,消除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保障社会和谐;慎重处理行政案件,密切“官民关系”;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树立法律权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大信访格局,坚持和完善院长周二接待日制度,加强告诉申诉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同时,深入开展综治走访、干警联村和送法进校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开通溆浦法院网,与溆浦电视台联办《政法前沿》节目,直观、真实、全面向群众报道法院工作,既增加了审判透明度,扩大了审判社会效果,又树立了法院公正形象,推进了综合治理工作,加速了依法治县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