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更好、效能更佳”为目标,突出司法绩效工作,瞄准工作重心,逐步形成了上下重视、管理规范、整体进步的局面。
2012年第一季度,我院司法绩效考核十项主要指标中有八项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其中,结案均衡度、普通审限内结案两项指标名列前茅。
一是强化干警荣辱观念。不断教育全院干警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观念,从思想上认识到提升法院司法绩效,事系个人,也事关全院大局,只有高标准地完成好个人工作,才能有效地推动和提高全院的工作。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明确院长、主管领导、庭长及案件办理法官的审判管理责任,将案件质量责任分解到人,立案庭、审管办负监管责任。采取审委会专职委员与审管办双向评查方式,实行案件百分之百评查,不留案件抽查的空白点。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奖惩。将司法绩效考评结果与干警评先、评优等个人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干警的工作业绩,由“司法绩效”来说话。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以责任促动力,动力争先进,让不足止于源头,成绩博取奖励,形成争先进、树典型的良性诱导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