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县法院积极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院对人民与社会的责任感。
走进农村,增设便民审判点,定期入村下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走入田间地头,现场为民阐释法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并以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公序良俗,努力构建和谐农村。
走进社区。不定期地设立简易流动宣传点,为民讲法,供民咨询。结合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摆放相关法制书册,供社区民众阅览学习。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制度,逐渐建立起法院与社区的紧密联系,联手创建和谐社区。
走进企业。通过法官深入企业,一方面,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防范经营风险,引导企业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合同纠纷,并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县域经济“稳重求进”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给予企业工人法制宣传,教导他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走进学校。在全县中小学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通过积极开展报告会、法律讲座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