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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口角引来大麻烦 致人重伤赔钱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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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显宾  发布时间:2012-08-09 03:16:59 打印 字号: | |

2011111220时许,一场普通的村民会议在溆浦县一个小山村召开,具体讨论村公路扩建工程事宜。开会过程中,村妇女主任吴某与村民李某因分歧发生了口角。吴某的小叔子张某见嫂子受人欺负,便上前帮忙理论,但被李某用手电筒击中头部,遂张某与李某扭打在一起,后被其它村民拉开。被告人张某某知晓老婆和弟弟被人欺负,心中腾起一团怒火,立马要找吴某算账,找到吴某后,二话不说,一脚就把吴某踢到在地,后用双拳重击吴某面部等部位。后经法医鉴定,吴某系外伤性肠穿孔、膀胱挫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已构成重伤。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时赔偿被害人吴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31850.9元。

本案被告人张某某和被害人吴某本是一方水土的乡亲,理应互谅互让,却因一些琐事发生争执,本应互相帮助,因一时冲动触犯刑法。不仅给被害人带来身体带来伤害,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给家庭带来不幸。法院经过公开审理,意在告诫大家,因遵纪守法,切莫图一时痛快,悔恨一生。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尹显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