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溆浦法院高度重视外部监督对法院审判执行及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寻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行阳光司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树立了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了把人大代表的监督权落实到法院各项具体工作中,该院对邀请代表视察、邀请代表旁听开庭、聘请代表担任监督员、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等主要活动的任务、数量、要求等,以岗位责任制的形式加以规范,并定期检查,按季考核。对人大常委会的每一起交办案件均指派专人专办,限期办结,限期回复,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今年,该院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来信来访15件(次),办结率为100%,代表满意率为98.9%;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3次、旁听开庭26人次;聘请22名人大代表担任法院党风廉政监督员。通过接受监督制度化、通报工作固定化、接受评议经常化、联系代表多样化的“四化”举措,有效实现了主动接受监督的常态化。
该院还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该院把宣传工作定位在“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增进互动交流、广泛接受监督”的高度,把司法宣传确定为法院工作的第二条“战线”,做到重大工作举措同步宣传,主动宣传报道法院工作。今年该院在自办网站和多家新闻媒体发表反映法院工作的文章120余篇,把法院工作全面置于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之下,通过深入地互动,树立了该院公正务实、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