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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情系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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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波  发布时间:2012-11-01 10:28:36 打印 字号: | |

 

蒋建林,男,38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溆浦县低庄法庭庭长,他于1999年参加工作。十三年来,他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乐做“井底之蛙”; 十三年来,他重视调解,不和稀泥,积极探索审判方式的改革,撑起辖区的一片蓝天;十三年来,他刚正不阿,廉洁自律,被誉为辖区的“守护神”。在他的带领下,低庄法庭五次被评为市、县“人民满意法庭。”他本人也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干警”、“全县政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他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乐做“井底之蛙”。

蒋建林同志于19997月从山西大学毕业,毕业时,同学们都只想到北京、上海、长沙等大城市工作,而他却毅然决然地来到自己的家乡,湘西偏远的山区法庭工作。刚到山区法庭,他发现眼前的一切与自己的梦想相距甚远,法庭应当是威严的,庄重的,可眼前的法庭,简陋,陈旧,落后,甚至没有一间自己独立的卫生间,面对这一切,他彷徨过、、、,后悔过、、、。老庭长望着眼前的这个小伙子,语气声长地对他说:“孩子,你既然来了就安心在这里工作,以后我就是你的兄长,有什么需要,你就说一声,基层也能干出一番事业。”那段时间,蒋建林最害怕的事就是与同学们联系,重点大学的毕业生竟在一个山区法庭工作,说出来丢脸,他也曾考虑辞职,去沿海当律师,但静下来一想,当法官不是自己儿时的梦想吗?现怎么要当逃兵呢?这点挫折都经不起,还怎敢谈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坚持、再坚持,唯有如此,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就这样,他逐渐走出了阴影,用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帮助辖区的老百姓,很快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同事的敬仰、当事人的认可和社会的称赞,当年他就被评为全院的先进个人。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法庭工作人员一拨接一拨,唯独只有他没动。2002年,蒋建林同志在全县法院率先通过司法考试,在同事的眼里,满以为这一次,他有机会调到机关了。可最后他还是没有动,说起这事,他总是说,我就熟悉这片地方,这里的老百姓也熟悉我,办起事来方便,并且这里的老百姓也需要我。有些同事对此不解,说他傻,说他是“井底之蛙”,面对众人的不解,他一笑了之,说基层需要人去做,就这样,他扎根基层十三年,乐做“井底之蛙”。

二、他重视调解,不和稀泥,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撑起辖区的“一片蓝天”。

   1)重调解,不和稀泥,维护司法公正。十三年来,蒋建林审理的案件达1000多件,其审结的案件无一上诉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申诉,调解撤诉率高达70%以上,高的调解率源于蒋建林同志对案件的深入钻研,对症下药,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了“对离婚案件冷处理法,对相邻权纠纷合力调解法,亲情疏导法”。如龚某诉张某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案经过村、镇两级组织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协议,两家矛盾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法庭受理此案后,蒋建林在庭前多方面了解,征求村、镇有关参加人员的意见,了解本案的症结所在。原来,龚某与张某系邻居,张某家修房子挖地基,不慎将龚某家房子震损,龚某搞了个鉴定,鉴定损失高达26万元,自然张某对该鉴定有异议,在村、镇组织的调解中,龚某以此鉴定为依据,要求张某赔偿,扬言得不到赔偿,你张某家的房子也别修了。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蒋建林一方面对龚某晓之以理,讲明该鉴定鉴定人员无资质,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结案依据。要求龚某降低赔偿数额,另一方面对张某动之以情,讲明邻里关系的重要,在第二次鉴定结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赔偿标准,同时发挥村、镇调解人员的作用,齐心协力,经过七八次轮回,终将该案圆满结案,张某等人赔偿龚某损失85000余元。老百姓的事情不论大小,就是他份内的事情,蒋建林一直秉持这一理念。

在基层工作,没有节假日,也没有双休日,星期六,蒋建林像往常一样,到法庭值班,一位村名急匆匆地跑进了法庭,气喘吁吁,“法官,求你们帮个忙,我知道今天是休息日,可我没有办法,我那责任田等不急了。”原来是大渭溪乡村民颜某因责任田灌不到水不能耕种而焦急,村、乡组织调解多次,刘某就是不准从其田里过水灌溉,还叫来十多位亲友守在田边,并扬言“谁要从其田里过水,就让谁死”。颜某无法,跑来法庭申诉。蒋建林同志一接到此案,一方面向主管副院长汇报,建议启动先于执行程序。另一方面邀请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一起立刻赶赴现场,经过十个多小时说服教育,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已是晚上7点,天又下起了大雨,但为了防止当事人反悔,蒋建林和村干部一起下田冒雨将水渠围好,虽然此时已是晚上九点,但望着身边的水渠,蒋建林心里是美滋滋的,老百姓都说是“法官”救活了这一片责任田。当然,有时办案,面对有些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在调解无望的条件下,蒋建林同志并非是软心肠,一味追求调解,去和稀泥。如李某诉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谢某依仗与蒋建林是熟人,在调解中谢某只答应还借款本金,利息分文没有,且本金还要分三次还清。这种调解方案显然李某不会同意,几次调解不成,蒋建林果断下判,维护司法公正。

  (2)立足山区法庭实际,探索审判新方式。

  低庄法庭管辖"三乡二镇",辖区人口达10余万人,社情复杂,交通不便,给老百姓打官司造成了很大的诉累。针对这种现状,蒋建林同志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将自己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写在卡上,方便群众随时咨询,为老百姓提供上门服务,在春耕农忙和节假日开设“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护农法庭”。多年来,他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达30余件。在此基础上,蒋建林同志转变审判作风,“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送法进企、送法进校”活动,到各乡镇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宣传、咨询10次,发送法律宣传材料2000余份,集中指导、培训司法调解3次,为辖区中学的学生开展法制讲座5次。其审判经验经怀化市、溆浦县电视台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

三、他刚正不阿,廉洁自律,被誉为辖区的“守护神”。

十三年来,他手中办结的案件已达上千件之多,可他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他甘愿清贫,甘愿寂寞。记得有一回,蒋建林休息日到老家去帮忙做农活,有一位老乡找到了他,求他帮忙,不经意中往他口袋里塞了1000元钱。当时他没有发觉,回家后,发现口袋里多了1000元钱,回想到白天的一幕,他断定这1000块钱的主人肯定是他的。第二天,蒋建林找到了那个老乡,严肃地批评他,“你这样是想让我犯错,在这里,有理你就能赢,无理不管你想什么办法都是输”。老乡听完后,红着脸,嘟嚷着说:“你泥腿上的红泥巴还没干几天,就六亲不认了,你以后不回老家了。”蒋建林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是啊,自己是农村孩子,怎么可能忘记乡情呢?可在情与法之间,他只能选择法律,只有这样才是对辖区老百姓最大的关爱啊。这样情景,十三年来,蒋建林不知要经历多少次,其每年拒请吃达20余次,拒收钱物上万元。

这就是他,朴实无华,平易近人,法官队伍中普通的一员,他虽然缺少经验与阅历,但却满腔热血,“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已成为他的铮铮誓言,“一切为群众”已化作他的自觉行动。美丽的溆水河畔,他正在勇搏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为国徽添彩,为党旗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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