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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取积极措施 确保严打整治“飓风”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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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伟平  发布时间:2012-12-13 09:51:26 打印 字号: | |

自我县冬季严打整治“飓风”行动开展以来,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在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的恶性刑事案件的同时,还注重在各类群体进行法制宣传。

近日,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然而在旁听席却坐着一群特殊的旁听人员——我县一中部分高中学生。

 被告人舒某于20128月为筹钱吸食毒品,在卢峰镇大潭村一公路旁,手持长竹竿拦下一两轮摩托车,然后采取持竹片威胁和搜身的方法抢走现金12元及一部价值人民币1100余元的手机。当日,舒某将抢劫所得用于购买毒品。法庭审理中,舒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

   经过合议庭合议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和搜身方法,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舒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庭审中,在坐的旁听学生时不时引发议论,纷纷表示学校和法院组织他们学生参加这次庭审活动不仅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学到了许多知识,同时也深受教育,要引以为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责任编辑:王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