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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法院荣获“2012年度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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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显宾  发布时间:2013-04-19 10:58:16 打印 字号: | |
我院荣获“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

 

  2013418日,在怀化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表彰大会上,溆浦县法院荣获“2012年度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2年以来,溆浦县人民法院在市中院、市中院纪检组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积极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为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溆浦法院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全院工作整体格局中去部署、去落实。

二是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溆浦法院院党组始终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方针,大力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2012年以来,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廉政教育学习8次,院领导亲自上党课4次,院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5次。

三是规范司法行为,杜绝违法办案。严格执行 “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六个不准”规定。2012年来,未发现一例违法违纪情况。共聘请4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执行“党员干警十个不准”规定,基本杜绝了“生、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腐败。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制度建设,切实做好申诉、来信来访工作,继续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院领导定期走访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干警廉洁承诺公示、等10多项制度。

 

责任编辑:尹显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