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10点,怀化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溆浦法院第一审判庭、审理被告人梁友林、张佛抢劫、故意杀人一案。溆浦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受怀化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调警,承担此案的押解、看守、安检、值庭、庭审保卫等工作。
接到调警后,溆浦法院法警大队,按照重大刑事案件一犯三警的规定,派发警力派遣单,由大队长向君带队和押解民警、司机一行7人复责押解,政委张爱华带队负责庭审现场安检工作。本案案情重大,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很大,前来参加旁听的群众和受害人、被告人家属都比较多。所有干警都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在还没有开庭之前,专职安检员向利华及安检工作人员刘兆文两同志就开始进行登记、安检、引导旁听群众入庭等工作,确保整个庭审安全有序。
9点50分,两名被告人被从看守所押解到溆浦法院第一审判庭,在进入审判庭的时候,危险发生了,受害人家属异常激愤,纷纷围向两被告人准备使用暴力泄愤,其中一个年轻人一拳挥向被告人,站在门口的政委张爱华同志,一个箭步向前,将年轻小伙制服在地,被告人毫发未损。全体干警在大队长向君的带领下迅速控制住现场,同时与本院法官一道做好了家属的情绪疏导和安慰工作,并将年轻小伙带离审判庭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庭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溆浦法院刑事审判庭条件简陋,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旁听群众及家属共用一个通道进出一直是威胁庭审安全的重大隐患,近些年来溆浦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就是用一份高度责任心,在默默捍卫着警徽的荣耀。也正是由于有了这份责任心,警队的工作才让领导和同志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