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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提高”落实人大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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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4-28 10:14:05 打印 字号: | |

      422日,溆浦县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到溆浦法院督察人大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溆浦法院副院长武忠勇、行政庭庭长夏洪杰了就该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向人大督查组汇报。在接到人大常委会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后,溆浦法院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先后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并进行学习和讨论,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并切实整改。

一、提高制度宣传水平,优化司法环境。着力改变人们心中“民不与官斗”的观念,在法制宣传栏和院网站上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方便群众查阅。积极主动同政府法制部门及行政机关互联互动行政执法机制,形成合法、顺畅、互通的行政执法网络。

二、提高司法水平,完善审判机制。一是严把立案关,对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在立案前严格审查,安排专人向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释明行政诉讼相关规定;而是严把审限关,对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案件进行统筹计划安排,安排好审理时间,严格做到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三是严把质量关,要求案件承办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开审判。将案件质量和岗位目标考评责任制奖惩挂钩,以制度约束保障办案质量。

三、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审判职能。加强对劳动仲裁案件、不作为类案件的审判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提高行政相对人诉讼意识。同时注重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既让群众满意,也要让行政机关信服。在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上下功夫,建立非诉执行结果再报制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大督查组对法院在落实《审议意见》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时希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