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以来,溆浦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优质的司法服务实惠百姓。
9月15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向东,副院长张安安一行来到低庄法庭,现场主持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纠纷。这是溆浦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审判一线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
家住低庄镇老屋园村的被告胡某的儿子在2005年与原告张某口头协商,将各自家中部分责任田进行互换,约定原告补偿被告5600元差价。因双方是亲属,最后约定补偿5000元,并支付了差价款。此后,两家一直相安无事,2013年,被告胡某认为原告当时只是借地种菜,没有互换田地的事,即使有互换事实因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法律效力。5000元系胡某儿子盖房所借,不是补偿的差价款。两家人虽为亲属,但因为这事双方闹得相当不愉快。两家人也曾为此事打过官司,后虽经亲朋劝解,张某撤诉,但问题没有得到实质解决,双方仍然存在矛盾。
今年4月,溆浦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经过开庭,原被告双方均态度坚决,不肯让步,因双方分歧较大,案件的办理一时陷入僵局。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双方为亲属关系,有调解结案的希望,也为了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大,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案件的基本情况。向东院长了解到该案情况后,决定亲自到低庄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与当事人见面后,向院长和张副院长从诚信、亲情及如何减少损失等方面充分释法析理,并有针对性的做调解。
经过一番努力,被告胡某表示感谢法院领导对他本人的关心,也感谢法院不顾辛苦为案件顺利调处所做的工作,他回家后会认真考虑法院提出的调解意见。
案子虽然没有当场解决,但这是溆浦法院将密切联系群众与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的一个缩影。“一把手”带队调处纠纷,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也给全院干警做了很好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