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全国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以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在溆浦法院立案大厅,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代理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井然有序地在立案窗口前办理立案事务。该院分管立案的院领导、立案庭全体人员均在立案窗口值守,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明工作。在大厅摆设有立案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立案登记制须知等各类诉讼常识宣传册,在诉讼自助服务区的案件查询终端可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案件立案及审理等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该院立案庭共受理案件近30件,较以往有小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