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溆浦县法院民一庭审结一起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案,在承办法官、陪审员与房产部门、律师事务的共同努力下,原告刘某与被告戴某、舒某及铝银粉厂终于达成和解,该案最终撤诉结案。这是该院运用联合调解机制,调动各方调解力量,成功化解较为疑难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
近年来,溆浦法院民一庭对受理的各类民事纠纷进行分类梳理,找出其特性,与相应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及各类民间调解组织等,建立联合调解民事案件的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组织的专业知识及其在各行业的影响力,对案件当事人晓陈利弊、进行劝导、说服,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如前述案件,因涉及房屋买卖,而房产部门对这类案件较为专业,本院就充分利用房产部门的优势做当事人的工作,成功化解矛盾。
由于联合调解机制运用得当,调动各方调解力量做得较好,民一庭的调解率、撤诉率同比上升1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