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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审,巡回法庭进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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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12 16:53:28 打印 字号: | |

8月11日,头顶炎炎烈日,溆浦法院林业庭的法官在蜿蜒的山间公路上颠簸了两个多小时后,来到该县善溪乡林区现场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


由于该案发生在溆浦县三江林区,当地村民多靠林木产业谋生,这个案子在当地开庭审理也引来许多干部群众旁听。随着审判长舒东轻击法槌,庭审正式开始。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为了依法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排除因方言不同而产生的交流障碍,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多次询问被告人是否听懂各方人员的讲话,耐心地向被告人解释,确保其能充分了解庭审内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短暂的休庭合议,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刘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人民币;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由溆浦县森林公安局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舒东庭长还现场进行了普法宣传,宣讲涉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溆浦县封山育林、建设生态溆浦的相关政策,并接受部分村民的法律咨询。一位当地干部表示“善溪乡林业资源丰富,大部分村民都是靠山吃山,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盗伐、滥伐林木的现象还是存在,法院林业庭这次到林区现场审理案件,是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也对保护林区和环境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

 
责任编辑: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