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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溆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5日在溆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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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1-22 14:11:03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审结各类案件2545件,同比上升19.3%。司法状况、工作考评名列全市法院前茅,被评为全市先进法院。我县综治民调排名全省13,同比上升15位,我院法官形象排名全省第9,同比上升25位,位居全市第一。通过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06件,判处罪犯491人。按照县委的部署认真开展春雷、霹雳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案件122件,判处罪犯153人。坚持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审结涉毒犯罪案件65件,判处罪犯73人,依法判处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的被告人廖某、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从严惩治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8件,判处罪犯17人。被告人刘某贪污国家惠农资金29万余元,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注重保护民生,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对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被告人何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刑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刑事审判工作较好的发挥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拳头作用,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妥善化解纠纷,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审结民商事案件1718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049件,调撤率61.1%。关注民生,重视三农工作,审结宅基地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等涉农案件37件。重视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1199件。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重点,积极应对群体性事件,妥善审理德山广场、金山花园、坤源华天系列民间借贷案件。创新调解方式,坚持自愿合法调解原则,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村居干部参与诉讼调解,成功审结了迎宾西路米某、覃某因拆迁补偿纠纷,阻碍施工达三年之久的社会关注案件,为重点项目施工创造了良好环境。

  加强沟通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0件,同比增长37.3%。其中撤诉结案62件,撤诉率为88.6%,名列全市法院第一。在夏家溪棚户区改造和迎宾西路、屈原大道等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中,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案件79件,查封、冻结财产26批次,司法拘留12人,征收到位金额210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强化群众观念,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涉诉信访工作。院领导坚持每周二接待来访群众,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6人次,受理信访案件37件,化解31件。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视频接访等工作,及时就地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加强审判监督,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受理申请再审案件9件,审结6件,改判1件,裁定更正1件,举行听证3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创新执行手段,建立执行信息网络查询系统,采取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提高执兑率,受理执行案件287件,执结218件,执结率76%,执结标的3300万元。完善有利于保障民生的快速执行、主动执行等机制,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8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集中执行信用联社、邮政银行、农业银行借贷案件111件,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143次,司法拘留11人,执结标的1168万元。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置审判流程信息终端查询系统,摆放诉讼指南手册和诉状文书样式,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健全方便立案的新机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开展预约立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完善交纳诉讼费用的便民措施,添置POS机设备,方便当事人交费、退费。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4.7万元,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案件的困难受害人以及其他诉讼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30万元。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法庭虽远,但离群众最近。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纽带作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设立法庭指导办,组织巡回法庭现场开庭13次,开展巡回办案83次,化解纠纷51起。在偏远乡镇建立5个法官工作室,法庭干警在法官工作室办公120个工作日,接待群众160人次,调处纠纷76件。落实驻庭制度,投入20万元,为8个法庭添置了办公生活用品。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更新业务设备,率先在全市法院完成人民法庭安保配备。通过8个人民法庭和5个法官工作室,构建全覆盖、零距离的司法网络,打造即时性、无障碍的互动平台,打通最后一公里,切实满足群众的多元需求。《人民法院报》、《法制周报》对我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举措给予了典型推介。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开门搞活动,引导干警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一线工作法,走到群众身边去听,站在群众角度去想,朝着群众需求去做,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查纠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定22项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法官形象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出台了《溆浦县人民法院关于改进机关作风的九条规定》,坚持对法院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院长坚持上廉政党课,以上级法院通报的法官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落实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开展明查暗访,回访案件当事人,对办案存在过错的3名干警给予通报批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

  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方向和重要引领。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宪法日开展法官宣誓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忠于宪法和法律,坚定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加大预备法官、司法考试和专项审判业务培训力度,培训干警45人次。注重内部挖潜,开展工作讲评、司法技能竞赛、审判实务研讨,发挥有实际工作经验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干警司法能力得到增强。一年来,有4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8名法官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1名干警的论文获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奖,8个集体和19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蒋建林同志、吴世庚同志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赢得群众信任

  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积极参加法院庭审图文直播活动,在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庭审5次,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公布法院审判情况142次。通过电视直播社会关注的出租车司机黄某某等3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监督审判活动的积极性,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30名,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5次,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26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到98.9%。

  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巡回办案、现场开庭等多种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和中小学生走进法庭,走进巡回办案现场,观摩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近距离感受法院工作。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率先在全市建成科技法庭,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网上公布生效法律裁判文书1465份,上网率达到100%。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及时回复民意舆情6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报备制度,及时向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主要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走访、座谈人大代表51人次,征求意见123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11次。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件3件,代表建议件2件。在办理武长辉等37位县人大代表提出要求规范刑事诉讼重新鉴定和法律工作者参加辩护情况的建议件的工作中,注重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院领导带队召开现场答复会,当场送达书面答复意见,受到代表的一致好评。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交的检察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发展,都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溆浦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解决六难三案:措施不多,立案难、诉讼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差距;二是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员流失问题严重,法官办案压力大;三是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司法作风还亟待加强,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四是两庭建设欠债多,面临的困难大,制约了法院的发展。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努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密切联系群众,为推进两个加快三年行动,全面建成小康溆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要注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深化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认识,找准新常态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切实服务经济发展。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重大恶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审理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妥善化解投资消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土地改革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二要更加注重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进一步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决不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审判工作公开制度,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强化执行公开;开展巡回办案,发挥好法官工作室的职责作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地解决;加大两庭建设力度,努力改善诉讼条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要更加注重坚持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基层,人民法院要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因此,要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各项任务,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依托审判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要更加注重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整肃纪律作风,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五要更加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加强职业保障,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法庭倾斜,努力解决人民法庭法官断层、人员流失等问题和困难,不断改善法庭办案条件和环境。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把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推行改革在人民法庭先行先试。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审判信息数据分析,更好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溆浦、法治溆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相关用语说明

1、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50年来,浙江枫桥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本理念,紧紧围绕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主题,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成为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2、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3、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于2013年12月11日正式开播,各级法院均可以通过该平台在网上直播案件庭审,公众通过该网足不出户就可以观看案件庭审现场情况或查看以往庭审实况。

4、科技法庭:根据国家和最高法院发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利用现代电子设备通信技术实现法庭现场的图像声音,整体直播录播的多媒体电子设备。

5、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6、两庭建设: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