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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扫墓莫大意,正是森林防火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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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琼  发布时间:2017-03-21 09:56:57 打印 字号: | |
  清明节是祭祖扫墓的最佳时机,中国人常在此时举行祭拜活动缅怀先人。但只要稍有不慎就极易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扫墓而引起的失火案,被告人吕某因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2月7日,被告人吕某与其儿子、女儿等7人来到溆浦县卢峰镇车头村小地名“舒家冲”林区内扫墓。在给其已故的父亲烧年纸时因处理不当,引发森林火灾。虽然当天山火被当地干部群众扑灭,但山火烧毁了卢峰镇车头村、新坪村集体及部分村民和湖南森海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溆浦林场承租的部分山林。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祭祖扫墓本无错,但因扫墓酿成火灾却会受到法律制裁。临近清明,大家扫墓中切记注意用火安全,做到人离熄火,避免引起火灾。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夏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