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科技的高速发展使得人们出门在外仅备一张银行卡就可全部搞定,但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银行卡遭盗刷的情况逐年增加。日前,溆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危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4300元。
2016年2月至9月底期间,被告人危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在湖南省双峰、祁东、衡东、宁远、衡阳、溆浦等县市的乡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TM机柜台上,利用被害人不熟悉自动取款操作流程,以帮助被害人取款为由,采取阻挡视线、偷看密码等方法,多次窃取、偷换他人银行卡或者复制他人银行卡信息后;克隆;制作新的银行卡,先后作案9次,盗取被害人卡内人民币共计117600元。
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银行卡内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危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并且被告人危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们在ATM机使用银行卡时,应加强防范,切记勿让银行卡脱离自己的视线,在输入密码时也要注意遮挡,防止被他人看见恶意窃取银行卡信息。一旦发现银行卡有异常,应及时报警避免个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