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18日在溆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溆浦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世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785件(含旧存708件),结案4048件,同比分别上升7.62%和0.52%。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严格执法的核心。我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的工作导向,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平安使命2017”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审结刑事案件402件,判处罪犯50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十年以上7人。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犯罪、侵财类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出“重拳”,结案251件294人,依法从重判处运输毒品达280.6克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5年;对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管理秩序的危险驾驶犯罪不“含糊”,审结12件12人,其中8人被判处监禁刑;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手软”,审结了涉案金额高达3亿余元的被告人曾某某、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和十四年。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11件16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宣告缓刑167人,免予刑事处罚15人。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结民商事案件2406件。积极倡导和谐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抚养继承、医疗纠纷、社会保障案件1219件。依法审结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119件。保障市场交易安全,促进群众安居乐业,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证券、期货、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850件。认真开展金融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审结涉农村商业银行、邮政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案件125件,结案标的额7709万元。依法审结的曹某某与工商银行就银行卡被跨境盗刷引发纠纷一案,被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在金融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予以推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调解、撤诉结案1109件,调撤率46.09%,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89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159件,同比分别增长33.1%和32.5%。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努力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39%。依法支持政府“拆迁拆违”、“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依法办结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申请的贺某某等9户限期腾地案,为夏家溪旧城依法改造项目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更多获得感。
努力提高执行成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凝聚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执行结案859件,同比上升23.2%,执结标的额7792.7万元。推进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1200余次。运用信用惩戒措施,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对接,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开通失信彩铃,将24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37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5人,司法拘留26人,罚款15人。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全面推行“互联网 司法拍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22次,及时处置“老赖”财产1141.26万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今年4月,我院召开执行兑现会,现场向26名农民工发放工资52.8万元,为邮政银行、农商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溆浦广源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单位执行金融债权1180万元,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防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反弹,坚决遏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违法滥诉行为。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技术标准》规定,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努力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便捷高效诉讼服务。加大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触摸屏、导诉台等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当场立案率达97.32%。针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共计230余次。强化巡回审判效果,对案发频率高、矛盾纠纷频繁的区域集中巡回审理案件565件,摸排化解矛盾纠纷288起。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在案件调解中的作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接待来访群众568人,提供法律咨询630余次。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认真组织“法治讲堂进校园”活动,选派法官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深入开展综治走访、民意调查、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5000余名群众受到普法教育。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排查化解高风险涉诉纠纷,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带案下访、视频接访等工作,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86人次,受理案件25件,化解21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9.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成了四个科技法庭、一个警务执行指挥中心,完善了数字法院系统和便民服务系统。加大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库存档案电子化,做到上诉案件电子档案随案移送。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营造公正高效司法环境
以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为重点,全面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坚决贯彻上级法院的意见要求和核定的员额,严格把握“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遴选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考核,遴选 35名优秀法官入额,占全院干警编制数的34%。根据工作实际,参考本人意愿,对未入额人员按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等五类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定岗,共确定司法辅助人员58人,司法行政人员15人。认真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发挥院庭长作为优质审判资源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改革以来,院庭长共承办案件2625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64.85%。
以建立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省高院制定的《湖南省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权责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积极探索建立“1 1 1”审判模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制定审判权力清单,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限。落实裁判文书签署制度,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案件裁判文书由各审判团队的法官自行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倒逼合议庭依法独立履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构建了有序放权、严格监督、科学追责三位一体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以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为目的,积极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依法履职的前提。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政工人员参加全省法官职务套改培训班,依照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员额法官职务的重新套改和工资套改工作,确保法官职业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固本强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忠诚担当。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委重要文件精神。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主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警认真查摆在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履职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进一步筑牢干警思想根基。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举行法官就职宪法宣誓,强化法官宪法意识,激发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尊荣感。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联系帮扶3个村,帮扶贫困群众266户934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2万元,组织干警深入村组走访慰问贫困户,干警个人主动捐款5万余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警示片、听廉政党课,提醒干警自觉思廉;完善廉政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评议、开展廉政约谈、健全廉政监察、违纪线索核查等制度,确保干警自觉守廉;营造廉洁司法氛围,采用案件回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审判作风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言行,督促干警自觉保廉。今年以来,我院没有发现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动态培训机制,针对员额制改革后实行人员分类培养,组织法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85人次。灵活运用庭审观摩、案件评查剖析研讨、裁判文书评选、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干警审判业务能力、科技运用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培养干警舆情风险意识和媒介素养,提升干警在新媒体环境中坚持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一年来,我院案件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分别同比下降5.03%和7.4%,案件审理期限平均缩短5天。
五、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全面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法院工作摆在县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主动向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汇报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改革情况,紧紧依靠县委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爱”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开展的法官履职情况评议、立案工作专题调研、执法责任制检查等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3件和其它交办件 3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法院重大工作动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与纠纷调解、见证执行活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842件,参审率达100%。
各位代表,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我们始终怀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怀着对司法事业的坚定信念,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一年来,县人民法院有3个庭室、22名干警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表彰,10名干警被省高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司法绩效考评在全市法院排名前列,获评先进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获得“全省法院五星级警队”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监督、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溆浦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县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超负荷办案,压力越来越大;二是面对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少数案件存有瑕疵,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整体协调推进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认真落实县委“振兴工业、提升农业、统筹城乡、创新驱动”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小康决胜战,奋力谱写“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溆浦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县委、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加强联系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收集倾听民声民意,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第二,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继续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更加关注民生,审理好涉民生案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结合,主动服务精准扶贫。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化解涉诉信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牢记为民宗旨,满足群众需求。强化诉讼服务,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健全完善多站点、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努力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重点推进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发挥律师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继续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
第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审判质效。认真落实司法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不断深化内设机构、诉讼制度等相关配套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第五,着力固本强基,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明的司法生态。深化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干警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干警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法院文化和先进典型激励引领作用,努力打造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县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有为的担当,更加严明的纪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互联网 司法拍卖:指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由法院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无需拍卖佣金。
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形成全国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形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全国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100%,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案件数据、电子档案、司法解释等覆盖率100%,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
“1 1 1”审判模式: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与一名书记员的审判组合模式。
法官员额制:指在法院内部对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推动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实现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并确保进入员额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根据中央要求,法官员额比例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