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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强制搬迁老赖房,4小时腾空七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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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珍 张梦芝  发布时间:2018-05-09 10:26:37 打印 字号: | |


 5月7日清晨,5台执法车辆从溆浦县人民法院陆续驶出,又一起部署周密的强制执行案即将拉开序幕。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溆浦法院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2015) 溆民二初字第2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刘某某与张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200万及利息55.8万元,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位于卢峰镇兴隆街的一栋七层楼房进行评估拍卖,流拍卖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接受房屋。但经法院多次催告后,被执行人仍未腾空房屋,且言辞激烈,拒绝履行。



为保障此次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溆浦法院召开了强制执行搬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执行风险,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采用远程指挥与现场调度双同步的方式,出动全体执行干警,抽调法警2名,配备执行记录仪,摄像机、手铐、警戒带等执法用具。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分工到人,拉好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清点执行现场,列表登记造册,搬运家具物品,摄影摄像记录,强制搬迁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面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阻止妨碍,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对其释法明理,细心疏导,最终使其伏法认罚。


    经过4个小时的腾挪搬迁,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在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数名居委会干部的见证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夏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