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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法院集中宣判2起恶势力案件19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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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韵  发布时间:2018-08-24 09:10: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根据溆浦县委总体部署和上级法院具体要求,8月23日上午,溆浦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集中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当天上午,法警押解犯罪嫌疑人到庭,接受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该两起案件主要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等刑事犯罪,19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造成严重影响。溆浦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向某、向某义、向某益等9人八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被告人吕某、邓某刚、舒某朋等10人三年至六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是溆浦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举措。下阶段,该院将继续秉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打击处理“稳准狠”的目标,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保障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此次宣判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办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等30余人旁听案件 宣判。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