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邓法官吗?我们发现一辆法院要求协助查封的车辆,请马上来办理移交手续。”5月28日上午10时,溆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溆浦县交警大队的电话后,迅速组织执行人员赶往停车地点,成功扣押一辆涉案别克轿车。
该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4年10月13日,吴某某在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万元,吴某某在借款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溆浦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某偿还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向溆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有一辆别克轿车,名下无存款和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但该车辆一直未能扣押。执行法官将该车列入公安机关协作扣押车辆清单,报省公安厅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布控。5月28日上午,该车辆经过卡点时触发警报,交警迅速追踪该车运行轨迹将车辆扣下,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查车容易,扣车难”,车辆不同于房产,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在执行车辆案件中,找车难已成为执行难点。为破解这一难题,推进解决执行难,省高院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建立了被执行人机动车查控协作机制,溆浦法院执行局与溆浦县交警队基于这一平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让“老赖”的车辆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