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干警到被执行人家里
图为调解现场
“被执行人刘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书。
据悉,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刘某某因资金周转在张某某处借款40万元。之后,经张某某催要,刘某某未予清偿,张某某遂诉至溆浦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某偿还张某某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张某某于2020年3月11日向溆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数字法院查控系统查询并扣划刘某某账户存款9万余元。执行法官多次要求刘某某履行剩余债务,但刘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
7月3日上午,溆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家中,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其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还是拒不还款,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执行法官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带刘某某到人民医院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及常规体检,准备送往拘留所。
被执行人认识自己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借款1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