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溆浦县人民法院因在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被市中院荣记“先进集体奖”。
先进集体代表会上受奖
溆浦县人民法院荣获先进集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溆浦法院先后26次分别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深挖彻查幕后“保护伞”,全面斩断“输送链”,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截止2020年10月30日,我院共受理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涉黑社会犯罪案件1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23件,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共计25件。已审结25件,案件审结率100%。判决认定涉黑社会犯罪案件1件18 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1件94 人(其中恶势力集团案件5件、恶势力犯罪16件),“保护伞”案件1件,不予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 判处罚金刑 863.6万元,判决追缴违法所得3496.3701万元。
溆浦法院将以此次表彰奖励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