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推动全县形成公正司法、廉洁执法、监督有力的良好执法办案环境,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全面掌握防止干预司法各项政策精神,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严格遵守;
2.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不接受当事人请托,不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不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正在办理的案件说情、催办、打招呼,不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不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
3.积极宣传“三个规定”,大力营造支持政法单位、政法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规范履职的良好氛围;
4.不做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溆浦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