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领款凭单
日前,溆浦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伤待遇赔偿争议案,为申请执行人沈某兑现工伤事故赔款20余万元。
据悉,申请执行人沈某系被申请执行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3月31日,沈某在溆浦某建筑工地进行外墙挂板作业过程中,在打开配电箱送电开关时,因线路故障起火发生事故,造成面部、双手烧伤,经怀劳鉴(2020)1146号鉴定为伤残等级八级。经溆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该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沈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3293元。
裁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沈某遂向溆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据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八天时间执结到位20余万元工伤事故赔款,达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