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溆浦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溆浦县双井镇新华村强制执行腾空房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执行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镇政府干部、社区干部现场见证。
执行局局长在做工作部署
据悉,该案系申请执行人向某与被执行人谢某、舒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溆浦法院在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谢某、舒某名下位于溆浦县双井镇新华村的一处房产,因无人报名而流拍。2020年9月,经债权人协商,另案债权人刘某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65万元接受该房产,后将其债权转让给儿子刘某,溆浦法院裁定:将登记在被执行人舒某名下位于溆浦县双井镇新华村的房产抵偿债务65万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利转移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房屋依法过户至刘某名下后,溆浦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发出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腾空房屋,督促无果,溆浦法院遂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执行现场
据了解,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勘察场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强制腾空房屋执行预案。执行现场,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吴世庚现场指挥,外围警戒、现场清点、腾房等一系列行动紧张有序地开展起来。
执行人员在现场协助清理垃圾
经过14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强制腾房终于于晚上十点顺利结束。
深夜坚守在一线的执行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