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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红亮同志任溆浦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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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溆浦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27 15:31:47 打印 字号: | |

9月24日,溆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谭红亮同志为溆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同时决定其为溆浦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任职现场

谭红亮同志在任职发言中表示,将团结和带领法院全体干警,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为溆浦县法治建设和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二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及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完善司法便民诉讼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紧盯审判绩效、司法政务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严于律己坚决做到廉政勤政。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侵蚀,不断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坚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决杜绝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做司法廉洁的表率。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