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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行显成效 司法拘留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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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溆浦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30 13:30:49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人民法院执行威慑力,2021年8月-10月,溆浦县人民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开展“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决定拘留被执行人20余人,已实际拘留被执行人18人。

获悉被执行人行踪 多措并举促执行


溆浦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多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全局干警集结力量、兵分3组,分别前往溆浦县卢峰镇、沿溪乡、大江口镇等25个乡镇及怀化周边县区查控被执行人行踪。在司法拘留的强制威慑下,一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机动车事故纠纷、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等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到位。


司法拘留显威慑力 力促执行效果佳

吴某诉李某机动车事故纠纷一案,依法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拘留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于5日内按和解协议支付赔偿款11万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张某某与向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向某某不如实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向某某,但向某某一直置之不理拒绝履行,依法决定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向某某被拘留后,虽仍未履行义务,但是本人表示已认识到思想上的错误,恳请法院宽大处理。

荆某某诉某某粉馆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多次向粉馆经营者何某、周某某释明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2021年9月,执行干警依法将何某进行司法拘留。拘留后,被执行人表示目前确无赔偿能力,正在积极筹款。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该院依法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荆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一万元。

  溆浦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既给被执行人以威慑,又维护了法律权威。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强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拘传、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