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随着“砰”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被告人王某某诈骗罪一案在溆浦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今天担任审判长的是溆浦法院院长谭红亮。
(庭审现场)
开庭前,谭红亮院长仔细翻阅卷宗材料,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举证、质证环环相扣,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秩序井然、规范高效。鉴于当事人认证悔罪,主动认罪认罚,并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经法庭审理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当庭服判,取得很好的庭审效果。
(溆浦县人民法院院长谭红亮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主审)
院长亲自带头办案,不仅是溆浦法院积极贯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更是为提高溆浦法院全体员额法官的办案能力所作的生动示范。在院长的示范带领下,有效促进了全院整体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