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溆浦县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溆浦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权是: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二)机构设置。本院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八个派出法庭:桥江法庭、低庄法庭、龙潭法庭、江口法庭、两丫坪法庭、花桥法庭、水东法庭、麻阳水法庭。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88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4.4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5.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4.8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7.2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乡村振兴建设、送达等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884.8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31.95 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7.2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了107.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84.8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31.95 万元,占87.77 %;教育支出5万元,占0.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3万元,占4.63 %;卫生健康支出62.88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151.52万元,占5.2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25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63.88 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248.84万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执行协调、换装经费、司法救助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15.0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经费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 1016.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2.06万元,上升31.27 %,主要是案件数量上升,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法警集训一次,人数36人;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预算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88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1万元,项目支出363.8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