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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生态 筑牢环境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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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溆浦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25 18:41:58 打印 字号: | |

      为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构建沅水溆浦段流域司法保护屏障,5月23日,溆浦县人民法院开展非法捕捞违法人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案被告张某生等二人,在溆水四都河双井镇兰花村河段将自费购买的鱼苗1万九千尾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进行生态补偿。       2022年1月5日凌晨,被告人张某生邀集舒某贵等4人,在非法捕捞的水域溆水四都河双井镇兰花村河段“河坪坝”,使用禁止使用的捕鱼工具三层刺网,非法捕获青尾鲴、黄尾鲴、鲫鱼、鲤鱼等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49尾28.75千克。因被告张某生等人的行为破坏了渔业生态资源,危害了涉案水域的生态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应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

     下一步,溆浦法院将继续坚持系统保护思维,秉持“谁破坏、谁修复”修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智慧,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链接机制,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守护生态环境构筑坚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