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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执利剑】司法“拘留”+“调解” 跑出执行“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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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溆浦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7 18:41:32 打印 字号: | |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27日,溆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与两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该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邓某云偿还申请执行人蔡某华、兰某长所欠货款。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邓某云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邓某云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不愿给出可供履行的还款方案,遂决定对邓某云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当天,法院干警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邓某云早晨要外出务工,遂于清晨五点半集合出发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在见到邓某云后,执行法官未立即进行抓捕行动,而是再一次进行调查询问及组织调解,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面临的不利影响。经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邓某云与蔡某华、兰某长互谅互让,当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给付二申请执行人部分货款,该案顺利执结。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最起码的诚信底线,确保生效判决执行到位更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应有之义。下一步,溆浦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活用尽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提升执行效率,用实际行动提质增效,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