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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溆浦法院集中宣判一起走私、贩卖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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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溆浦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4 19:01:10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展示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成果,有效震慑潜在毒品犯罪分子,4月24日,溆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案进行集中宣判,被告人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8年,叶某与戚某(均已另案处理)预贩卖毒品牟利,遂联系龚某(已另案处理)帮忙购买,龚某偷渡至缅甸联系被告人邓某,要求其帮忙联系缅甸毒贩,被告邓某遂通过联系万某获取到缅甸毒贩的联系方式。2019年3月3日,经被告人邓某介绍,两名缅甸毒贩与叶某及戚某在缅甸某酒店房间见面,双方约定好购买毒品的价格及克数后,叶某支付定金20万元,由缅甸毒贩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溆浦县。3月17日,毒贩通知龚某货已送至溆浦,并约定于溆浦某酒店房间内进行毒品交易,被溆浦公安局禁毒大队现场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明知叶某、戚某走私、贩卖毒品,仍为其介绍、联络毒贩,其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由于被告人邓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宽处罚。综上,判处被告人邓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溆浦法院将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并定期开展多形式禁毒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禁毒浓厚氛围,为推动平安溆浦”、“法治溆浦”建设贡献法力量。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