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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新“枫”景】“小工程”大争议 精心调解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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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溆浦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28 16:53:56 打印 字号: | |

“何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通过这次调解我合同款也拿到了,跟被告的合作伙伴关系也恢复如初了,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溆浦法院低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了当事人点赞与好评。 

据悉,原告怀化市某农机装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溆浦某果业专业合作社签订《智能水肥一体化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300亩智能水肥一体化滴灌项目提供施工服务,合同约定工程款总金额为380000元。原告怀化市某农机装备有限公司如期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但被告溆浦某果业专业合作社在验收工程合格后未能如约及时支付剩余174000元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确保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在梳理案件事实的同时迅速找准争议焦点,耐心释法说理,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何法官现场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就“如何规范有效履约合同内容”“如何处理欠款问题”、特别是针对合作社负责人,就其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展开深度探讨,有效促进了纠纷的源头预防,提升了企业抵御法律风险能力,为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贡献了溆法力量。


 
来源:低庄法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