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毛某从原告某果蔬公司批量采购24批水果,共计价款258593元,采购当天被告现场支付109595元,尚欠原告货款148998元。2023年1月10日,原告通过某电子卖场向被告发送了交易价款对账单,被告未予回复,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由被告毛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果蔬公司货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毛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溆浦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毛某采取冻结、扣押、查封、限制高消费等多种措施,但是毛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前往贵州找到毛某,对其反复释明法理,明确告知其若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毛某态度恶劣、拒绝沟通。为严厉打击毛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法院依法作出了对毛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司法权威不容亵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非“讨价还价”的筹码。下一步,溆浦法院将不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善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全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